根据《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20〕37号)及《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人事处、教务科研处等部门共同对所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:康潇珊同志在培养期间的个人业绩材料、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考评验收,验收结果拟定为合格。现将康潇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,自 2026年 5 月29 日起至 6 月 4日止。
所属院部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学位学历 | 现从事专业 | 研究方向 | 行政职务 | 专业技术职务 | 培养时间 | 备注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 康潇珊 | 女 | 1984.11 | 硕士研究生 | 思政教育 | 思政教育,体育教育,职业教育。 | 副院长 | 副教授 | 2022--202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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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,请与人事处联系。以部门名义反映情况必须加盖本部门印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人事处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(电话、姓名等)举报。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要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,串联诬告。人事处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,并为反映者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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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
2026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