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
长文职院人发〔2025〕3号
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,结合我校《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》(长文职院发〔2025〕18号),现启动第二批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及等级
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业课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、公共课教师、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,以及我校正式聘任的且任教满2年的校外兼职教师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。
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等级。
二、认定标准
具体内容详见《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》(长文职院发〔2025〕18号)内附《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1)。
三、认定方式
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,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,也要提交纸质材料。
四、认定程序
认定程序按照认定准备、个人申请、院部初审、学校审核、组织认定、公示上报、结果备案等程序开展。
(一)认定准备
人事处负责制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及认定细则,并按规定向省教育厅备案后组织实施。
(二)个人申请
1.10月26日前:教师对照学校发布的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确定申报等级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)、将姓名、申报等级提交开课单位(各二级院部、学保处、招生办、就业创业与校企合作处);开课单位汇总报名信息提交人事处;
2.10月29日前:职能部门(人事处、教务科研处等)出具认定教师基本条件、等级标准材料;
3.10月31日前:教师填写个人申请表并将佐证材料装订成册、提交开课单位初审(见附件2);
4.11月3日-4日:开课单位(各二级学院、学保处、招就处)对申报教师的材料(包括等级条件和破格条件)匹配性、真实性进行初审,并填写《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信息表》(见附件3),经开课单位(各二级学院、学保处、招就处)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于11月5日前上报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;
5.11月5日-6日:教师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:https://jiaoshi.hnedu.cn/selfservice/index)完成个人申报、佐证材料上传工作(申报状态:暂存),上传步骤详见(见附件4)。
(三)学校审核
1.11月7日: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、等级条件、破格条件进行复核;
2.11月8日:教师完成个人材料报送。
(四)专家评议认定
11月9日-10日:学校组织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专家委员会对复核合格的教师进行评议认定,并将结果报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。
(五)公示上报
学校于11月10日将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后,于11月15日前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复核。
(六)结果备案
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复核合格结果,颁发证书。同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教师“双师型”信息。
附件:
1.《2025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》(长文职院发〔2025〕18号)
2.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
3.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信息表
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
人事处
2025年10月22日